一直以來,香港和廣東的社會和經濟關係十分密切。四十年前,內地的改革開放啟動之後,香港和廣東更是天造地設的合作夥伴,雙方優勢互補,互動合作,互利雙贏。經過多年的積極協作,香港和廣東進一步合作的條件包括經濟條件、政治條件和基建條件日趨成熟。
2017年3月,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推動內地與港澳的深化合作,研究和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發展規劃。
與其他城市群明顯不同的是:粵港澳大灣區的11個城市雖然同屬一個國家,但9個廣東城市和港澳實行不同的制度,而且粵港澳三地分別屬於三個關稅區,因此大灣區規劃的主要目標是在完全符合基本法的前提下,進一步促進三地的生活和生產要素流通,並且通過統一規劃,提高協同效應,減少重複建設,避免惡性競爭。
大灣區的發展是繼四十年前啟動的改革開放後,香港面臨的第二次重大歷史性機遇,但香港各界人士對大灣區的基本情況,以及大灣區規劃,尤其是各項主要的跨境和省內基建落成後對香港未來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影響,認識遠遠不足。
大灣區城市的共同發展,帶來的機遇和影響,不僅是在經濟方面。往後,香港年青人的教育、事業發展,家庭和社交關係,以至退休人士的晚年生活,養老等問題都可能出現較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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