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先生原為專業律師,於1967年開始在英國擔任事務律師,返回香港後繼續執業,後轉職為大律師,直至退下執業律師行列。
多年來,除法律工作外,鄧先生一直参與專業團體及其他處理不同議题的委員會工作,包括在法庭上使用中文(在香港回歸前的本地化舉措)、推動庭審辯護培訓,以及保障員工的補償權益等。
鄧先生歷任公職包括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首席律師、香港特別行政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等。
鄧先生現為香港齊心基金召集人兼董事局主席。 齊心基金為非政府組織,工作包括致力促進具建設性的社會討論、意見領導、在線多媒體傳播和宣傳,以及青年教育和職業發展等。
鄧先生現為「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及大灣區香港中心董事。